县法院的面试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到与身份验证
考生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未按时报到者通常被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候考
考生报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内,工作人员会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工作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此期间需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抽签
工作人员会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号。考生需要在《面试考生抽签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面试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面试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评分与公布成绩
面试评委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会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考生可以在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待所有面试考生结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面试成绩。
其他事项
一些情况下,面试还可能包括其他环节,如体检、考察等。综合成绩通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的面试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岗位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确认面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