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定程序业务是指 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这些程序通常是事先与特定的主体(如企业)协商确定的,目的是对财务信息进行某种处理或分析,以满足特定需求。
具体来说,商定程序业务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特定财务数据的搜集和整理。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程序等。
出具报告,即对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进行总结和报告。
商定程序业务与审计业务和审阅业务是平行的关系,都是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服务类型,但商定程序业务在执行过程中更加灵活,程序的内容和目的由客户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这种业务类型一般在事务所淡季时较为常见,因为客户可能需要在短时间内获得特定的财务信息分析或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