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首先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往年度未弥补的亏损。这是为了确保企业能够在一个健康的财务状况下持续发展。
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度的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企业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企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后续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如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可额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确定可供分配的利润
扣除上述项目后的余额即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由董事会提出具体方案,包括每股分红金额、分红形式(现金分红或股票分红)、分红时间等,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实施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正式执行利润分配,向股东发放股利。
账务处理
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下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
通过以上程序,企业可以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