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核行,即银行稽核,是确保银行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的关键流程。银行核行的程序通常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
明确稽核任务:根据稽核工作计划,确定稽核的具体任务,包括行处、内容、范围、目的、时限和要求。
制定稽核实施方案:详细规划稽核的目标、任务、步骤和具体要求,确保方案具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策略安排。
收集基本情况材料:搜集被稽核单位的概况、业务经营状况、统计报表、会计资料、历史稽核情况等,作为稽核的基础。
核查阶段
说明任务和听取汇报:向稽核对象明确说明稽核目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听取其汇报,并进行分析,修正稽核实施方案。
实际稽核工作:
总体查阅:检查账册、凭证、报表和文件资料,确保账账、账表、报实一致性,以及内外账一致性。
现场审查:通过普查或抽查的方式,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审查。
调查取证:至少两人进行取证,记录并保存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分析整理: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核对、比较和印证,形成定性结论。
评价定性:根据稽核结果,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处理和改进建议。
编制工作底稿:详细记录稽核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信息。
形成事实确定书:总结稽核结果,形成正式文件。
稽核报告与处理
起草稽核报告:根据稽核结果,起草详细报告。
征求意见: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征求对稽核报告的意见。
下达决定:根据稽核结果和反馈意见,下达正式的处理决定。
申请复议: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
受理复查:对复议申请进行受理和复查。
稽核跟进
执行决定或复议决定:确保被稽核单位执行相关决定或复议结果。
跟进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银行稽核的全面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从而维护银行的稳健运营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