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示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当事人申请
利害关系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时,需出示相关票据。
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
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法院将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确权。
人民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通知银行
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公告
法院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间为60日,以便利害关系人能够及时了解并申报权利。
这些程序确保公示催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申请公示催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