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蕲蛇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根据《福建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经营利用尖吻蝮(蕲蛇)等三有动物及其制品,必须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依法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
相关蛇类及其制品在进入流通前,应依法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
严格审批和检疫
由于蕲蛇属于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
建议: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咨询,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