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过后,主要程序包括:
编制资格预审公告
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发布招标公告
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不合格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发放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获得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
组织踏勘现场 (如需要):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更好地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召开投标预备会
(如需要):
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和澄清,回答潜在投标人的疑问。
开标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程序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障了所有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建议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以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