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试基地建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申报与审核
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通常每年开展一次,由相关科技局发布通知,区县(市)、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和核实核查,并行文推荐。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等。
受理与入库
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受理入库。
专家评审与认定
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的中试基地名单,并按相关程序发文认定。
建设与管理
中试基地建设单位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报建审批手续,包括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
中试基地内不得建设工业化生产项目和装置。
中试基地运营单位需承担中试项目的遴选、入驻、运行和监管工作,并鼓励进行环评“打捆”评价和安评存档备查。
服务流程
预约申请:项目方通过电邮或电话与中试基地联系,填写预约表并提交相关文件,中试基地审核通过后颁发使用许可证。
现场考察:项目方在使用前需到中试基地进行现场考察,熟悉试验设备、安全事项等。
实验操作:中试基地进行设备调试和安全排查,指导项目方进行实验操作,及时解决问题。
实验结束:项目方提交实验数据、结果及相关资料,完成设备和场地清理恢复工作。
监督与监管
中试基地应建立严格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中试基地运营方和化工园区管委会之间需明确权责清单,确保中试基地的顺利运营和监管。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中试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推动中试项目的快速转化和高效实施。建议申报单位在准备材料和申报过程中,详细遵循相关流程和要求,以确保中试基地的顺利认定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