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鉴定完成后,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材料审核与公示
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进行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申报单位对拟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提交申请与审核
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表达因病退休的意愿。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公示。
受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
参加鉴定与缴纳费用
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并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鉴定前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鉴定费用。
获取鉴定结论
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结论。这份结论是对申请人健康状况的客观评价,也是未来生活的重要依据。
正式办理病退
拿着鉴定结论、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去社会保障局,填写病退申请表,然后等待审批结果。结果下达后,就正式办理病退。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密切关注公示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及时与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