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与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与登记发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符合要求,则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
起诉与受理
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材料。
法院在立案前会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调解阶段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有15天时间提交答辩状。
法院会组织调解,若调解成功且双方同意离婚,原告可以选择撤回起诉,之后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手续。
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双方从一开始就拒绝调解,案件将进入正式的审判程序。
审判阶段
若调解未果,法官将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时间,要求原被告按时出庭参与庭审。
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洁,耗时短,费用低,但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可能涉及律师费用,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