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通知与送达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原告需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法院会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开庭时间。
案件移送与审理
立案庭在决定立案后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审判庭在收到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举证与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双方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法院会通知原告和被告进行举证。
开庭审理
法院排期确定开庭时间后,会送达开庭传票。
双方当事人按照法院的通知准时到庭参加审理。
判决与送达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书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上诉与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裁判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会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被告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执行。
这些程序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所有程序按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