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范畴是指 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它主要包括法院或行政机关如何进行各种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的实证法。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在中国,程序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民事诉讼法:
规定了民事纠纷的解决程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刑事诉讼法:
规定了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程序,确保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行政诉讼法:
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仲裁法:
规定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程序。
行政复议法:
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的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程序法的内容不仅包括司法程序,还包括行政程序、立法程序、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为实现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步骤,确保这些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