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抓了走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7 01:55:35 手机游戏

被警察抓走后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请和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逮捕执行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如果被逮捕人拒绝签字或按手印,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如果警方认为不应当拘留,会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后续处理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需要继续侦查,收集证据,并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判决。

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除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异地执行逮捕

如果需要异地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并携带相关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这些程序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