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一系列步骤。这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要约: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通常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要约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表达。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并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协商:
双方在要约和承诺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这个阶段可能包括市场调查、资信审查、洽谈协商等步骤。
拟定合同文书:
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形成合同文本。
签字或盖章:
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以表示合同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履行合同生效手续:
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需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报请签证或公证:
有些合同法律规定需要报请签证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协商和意思表示一致。这个过程不仅要求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还要求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