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前调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递交诉讼材料
当事人需要将离婚起诉书和证据递交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院审查立案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立案,并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诉前调解
法院在审理离婚材料后,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由审判人员或合议庭主持,可以就地进行,也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
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制作调解书
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按时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和调解。
宣判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宣判后,如一方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
提前了解调解流程: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可以提前了解诉前调解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配合法院进行调解。
积极配合调解:诉前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调解可以化解双方矛盾,达成和解,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因此,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准备充分:在调解前,当事人应当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调解过程中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