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联调程序是一种在法院正式立案前,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机制。具体程序如下:
当事人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基层法院提起各类民商事、行政诉讼。法院审查立案:
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甄别,对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且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
选择调解方式
当场调解:
法院可引导当事人到诉前联调工作室当场调解。
外部调解:当事人可选择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当事人可向诉前联调工作室提交申请,经双方签名确认后进入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
调解组织调解:调解组织在接到委托后15日内完成调解,并将结果反馈给诉前联调工作室。
调解方式:调解可通过约见当事人面谈、电话调解等方式进行。
调解期限
一般期限:调解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跨地区、跨部门或群体性纠纷可延长至15日。
延长期限: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期限可适当延长。
调解结果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不成: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诉前联调程序旨在通过多方协作和多种调解方式,尽量在诉讼前化解纠纷,减轻法院审判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