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破产申请
可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裁定受理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成立清算组
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负责接管破产企业并进行清算工作。
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对其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并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以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
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清算,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破产清算报告
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制定破产清算报告,详细记录清算过程和结果。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并提请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风险提示
公司一旦出现需要破产的情形,应尽快走破产程序,避免逃避法律责任。
这些程序确保了公司破产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面临破产困境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和会计师,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