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以下情形可以导致诉讼程序的中止: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当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且其继承人尚未确定是否参与诉讼时,法院将裁定中止诉讼程序,直到继承人表明其意愿参加诉讼为止。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若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失去诉讼行为能力且尚未找到法定代理人,法院将中止诉讼程序,等待法定代理人的确定。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当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诉讼过程中终止,且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时,法院将中止诉讼程序。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若当事人因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无法参与诉讼,法院将中止诉讼程序。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若当前案件的审理必须依赖于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且该案件尚未审结,法院将中止当前诉讼程序,直到依赖的案件审结。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若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法院也将裁定中止诉讼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诉讼程序只是暂时性的,一旦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法院将恢复诉讼程序,继续审理案件。
建议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便法院能够及时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