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主要有两种程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及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双方从取得离婚证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
法院接受起诉状和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文件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辩: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进行书面答辩。
调解: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或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审理与判决:
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前,详细讨论并明确各项条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诉讼离婚:若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法院及时进行调解或判决,避免延长离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