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法官进出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用通道:
法官在进出法庭时,需通过专门的“法官通道”。该通道与当事人、律师及旁听者使用的通道分开,以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入庭仪式:
法官入庭前,由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并引领审判长、审判员(包括人民陪审员)入庭。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再宣布其他人员可以坐下。如果法官在书记员进行准备工作或宣布纪律时进入,书记员会先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工作。
报告制度:
庭审前,书记员需向审判长报告庭审前准备工作情况,包括出庭的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经批准到庭旁听采访的新闻单位及记者等,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法官在进出法庭时的程序严谨、公正,避免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产生不必要的接触,从而维护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