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成立专门起草组织
可以由校务委员会、其他相关部门或专门小组负责起草工作。
广泛听取意见
包括政府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等各方利益相关者。
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公开听取意见
在校内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沟通协商
与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确保章程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必要的支持。
内部审议
章程草案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
法律审查
确保章程的语言正确、清晰、易懂,无歧义,并符合法律要求。
核准与公布
章程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后,报核准机关核准,并正式公布。
定期审查修订
定期进行章程审查和修订,确保其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并适应教育法律和政策的变化。
这些步骤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