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法定继承程序如下:
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记录继承人信息
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继承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股权继承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继承有其他规定,如限制继承人的范围或要求继承人具备特定条件,则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此外,如果涉及多名继承人,可能需要通过公证手续来确认继承权,并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