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罪犯经过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6 15:57:28 手机游戏

指认罪犯的程序在不同阶段和情况下有所不同,但主要步骤可以概括如下:

侦查阶段的指认程序

批准: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应由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主持人员: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辨认前准备:辨认前辨认人不能看到辨认对象,并且辨认人应详细描述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

个别辨认: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个别进行。

混杂辨认: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并且不得留有有任何暗示信息。

保密: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且侦查机关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审查起诉阶段的指认程序

批准: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询问辨认人:主要是确认其是否有辨认能力,详细了解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告知辨认辨认的规则和要求,告知辨认人弄虚作假应承担法律责任。

确定时间和地点:确定辨认的时间和地点。

选择陪衬:陪衬人不得少于7人,应选择与被辨认人性别相同,年龄、气质、身高相近的陪衬人。辨认照片不得少于10张,照片中不得出现嫌疑人、陪衬人的姓名。辨认每一件物品时,陪衬物不得少于5件,且陪衬物特征应当与辨认物品近似。

主持人员: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记录和结果:辨认经过、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辨认照片及辨认照片说明。

审判阶段的指认程序

决定和通知:通常由法院决定并进行指认,可能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或其律师到场。

辨认方式:可能通过照片、视频、现场指认等方式进行。

监督:通常会有警察、检察官等执法人员在场监督,以确保程序的合法和规范进行。

这些程序在不同司法阶段的具体实施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遵循确保辨认过程公正、合法和有效的核心原则。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