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的程序如下:
签订购房合同
买卖双方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定金协议》,并支付定金。签约时需要卖方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则需要提供委托书。若房产为夫妻共有,则需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审核环节
买方需进行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需进行房屋核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两项可同时进行,10个工作日出结果。
网签
网签即网上签约,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目的是杜绝“一房二卖”的风险。网签成功后,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
资金监管
卖家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卖家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并付给卖家。这种方式类似于使用“支付宝”进行交易,确保资金安全。
议价与付订金
双方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房屋价格后,买方需支付订金以确保契约履行。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签约与用印
下订金后1星期左右,买方需携带印章、身份证、订金收据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并支付签约款。签约后7-10天内,买方需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并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
完税
签约后30日内,买方需向当地税捐稽徵处缴纳房屋买卖所需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并查明卖方是否积欠相关税费。
过户
签约后30日内,卖方需携带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身份证影本、增值税单、契税单等相关证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和抵押权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名下。
领取新房产证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需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完成房屋转让。
办理土地权变更
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建议: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确保交易合法、安全。
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实房屋产权状况,避免后期纠纷。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