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产权买卖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订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后,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以此得到法律的确认。
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交易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并到现场作必要调查,同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屋进行估价。
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
缴纳税费:
办理完立契手续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契税。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建议在买卖过程中,双方应仔细审查所有相关文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