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罚款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表明身份:
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
说明理由:
执法人员需要向当事人说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制作处罚决定书:
根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签收。
报所属机关备案: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对于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包括:
违法事实确凿;
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