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办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线索处置
收集和受理来自各个渠道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这是监督执纪工作的起点。
谈话函询
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
初步核实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等。
立案审查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将进入立案审查环节。
调查核实
在调查过程中,要查清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发展过程及情节、手段、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状况和造成的后果。
移送审理
调查终结后,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党纪处分或免于处分)的案件要移送审理。
审理
案件审查结束,进入审理环节,以保障案件审理的准确、公正、规范。审理环节包括违纪案件的审理程序、申诉案件的审理程序、备案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审理程序等。
作出决定
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决定。
执行与监督
将处分决定、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并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
案件材料归档
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并分卷装档保存。
建议在纪检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上述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以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