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破产重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破产申请
煤矿企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企业需提供亏损情况说明、会计报表、财产状况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债权人需提供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等。
法院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煤矿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
债权申报与审核
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负责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和核对。
资产清查与评估
管理人对煤矿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煤矿资源、设备、土地等,并进行价值评估。
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管理人根据资产清查和评估结果,拟定变价方案,如对煤矿的开采权、设备等进行拍卖、变卖等。
清偿债务
按照法定顺序,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顺序一般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等。
终结破产程序
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如适用):
在破产重整的情况下,还需制定重整计划,该计划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批准。重整计划通常包括债务减免、债务延期、资本结构调整等内容。执行重整计划期间,管理人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