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推荐考察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组建考察组
考察组通常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等人员,每组至少应有2人。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推荐结果,由本单位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
考察组会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考察方法包括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同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
考察内容涵盖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报告
考察小组需根据考察情况写出考察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报告中需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由证明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讨论决定和任职
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由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材料归档
将所有考察材料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使用。
这些步骤确保了招聘过程的公正、透明和严谨,有助于选拔出最适合岗位需求的人选。建议在实际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执行,以确保招聘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