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辞职的正常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幼师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日期等信息。
领导签字批准:
辞职申请需要经过学校领导签字批准,确认辞职后将辞职申请书交给学校人事部门待批。
工作交接:
幼师需要将自己的工作交接给接替者,并做好相关记录。
归还物品:
幼师需要核对自己的债务,归还资料、办公用品、车辆等物品并做好记录。
办理离职手续:
幼师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核对个人债务、归还物品等,并由学校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教育局审批:
辞职申请需要提交给教育局人事科待批,教育局会开会讨论是否通过,同意辞职后下发文件。
档案转移:
辞职教师持学校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建议幼师在辞职前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以免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