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辞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交辞职申请
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都需要提前提交个人辞职申请。
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并需院系部处领导签字盖章。
人事处审批
将辞职申请和申请表提交至人事处,等待医院主管领导的审批和发文公布。
领取离职文件
审批通过后,领取同意辞职文件及离院通知单,并办理离院手续。
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至综合科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档案转移
提交调档函,注明接收单位地址、邮编、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事处将个人档案寄出。
需要注意的是,辞职流程可能因医院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医院可能要求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并经过主任签字、人事科、党委会及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签字,最后报送至卫健委和人事局。此外,如果医生要辞职,可能需要在满6个月正常工作后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建议在辞职前详细阅读并了解医院的辞职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