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协商
加装电梯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通常需要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该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内部协议,确定加装申请人。
申请报建
申请人需要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加装电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加装协议、加装方案和明细等相关材料。经过属地街道审查后上报区加装办。区加装办会组织专家现场勘察,给出加装审核意见。
公示公告
加装电梯协议和方案由加装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无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社区居委会盖章备案。有异议的,社区居委会应按照业主的请求,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施工图审
申请人将施工图提交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
图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联合审查。联合审查通常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确保加装电梯符合规划、安全等要求。
工程施工
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
竣工验收、使用登记和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竣工验收,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使用登记和档案移交。验收合格后,电梯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这些步骤涵盖了从动议协商到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确保加装电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和专家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