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内容和步骤如下: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
夫妻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状和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答辩
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理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
调解阶段,人民法院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好协议或离婚协议。
开庭审理阶段,审判人员主持庭审,进行公开审理。
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作出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应充分沟通,妥善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以减少后续纠纷。
诉讼离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