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上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实身份
购买者需出示相应的身份证明和相关协议、单据,如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等,以确认其身份和资格。
选房确认
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
购买者根据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并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选房情况会及时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
结算领房
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在指定时间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
领取《领房单》后,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并领取钥匙。
验收交接
开发商书面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安置房进行验收交接。
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安置房房地产权证,并确认房屋产权无瑕疵。
提供质量保证
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确保购房者了解房屋的质量保证和使用规定。
签署房屋交接书
验收合格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完成交房手续。
建议购房者在整个过程中仔细核对各项文件和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