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转岗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岗位空缺情况确认
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应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照岗位任职条件,择优等额推荐人员报名。
资格审查
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自治县)政府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统一考试和培训
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转岗培训。
办理转岗手续
培训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转岗手续。
签订聘用合同
经核准转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此外,对于工勤人员转岗到管理岗位,还可能涉及以下额外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从事拟转岗岗位依据,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情况,单位同意转岗报告盖章。
本人申请转岗并签字。
具备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管理岗位的工作。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可以放宽到具有中专(中技、高中)学历。
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这些步骤和条件确保了工勤人员转岗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同时也为转岗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建议工勤人员在考虑转岗时,详细了解并满足所有相关条件,以确保转岗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