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债主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合同纠纷,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证据材料: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以及证明已经催告被告还款的证据(如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提交起诉材料
前往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并填写立案登记表。
法院受理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送达与答辩
法院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庭审理期间,双方可以进行辩论,法庭根据证据进行判决。
判决与执行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专业地处理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