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前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准备工作
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储备中心联系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挂牌地块出让界址图。
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挂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储备中心向发改、环保部门发询函。
对挂牌地块进行出让地价评估。
向县政府请示对挂牌地块出让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批复。
县政府同意挂牌批复。
委托与公告
委托经纪公司进行土地评估、定价、营销等工作。
经纪公司在地产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挂牌公告,公示土地出让信息。
报名与资格预审
竞买人持相关资质证明和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审查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符合条件的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
挂牌活动
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竞买,竞买方按照规定的竞价方式进行出价。
报价截止后,出价最高的竞买方获得土地出让权。
签订合同与办理手续
竞买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
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后续工作
公布成交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体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这些程序确保了土地挂牌过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为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