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5 16:05:26 手机游戏

财产保全是指在 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者防止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保护措施。这种措施可以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确保判决的执行。

财产保全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开始,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开始。

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在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时,申请人也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

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

裁定

法院在接到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形包括: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财产保全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