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犯人需要遵循以下程序和条件:
基本证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
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
时间条件
只能在规定的探监日进行探监,通常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时间均可探监。
判决生效后,家属即可申请会见。
特殊人群
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但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用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需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其他要求
探视人必须是罪犯的亲属或监护人,其他人没有探视权。
探监时需要出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探监对象包括服刑人员、被拘留或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会见频率和时长
罪犯一般每月可以会见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
宽管级罪犯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时间。
申请流程
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
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
其他注意事项
会见时,探视人需携带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综上所述,去看犯人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请和安排,并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