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随军的程序根据随军人员的身份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程序:
符合随军条件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
申请随军
军人或其家属需向上级单位提出随军申请。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部队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等。
资格审核
部队政治部门需先办理好相关手续,准备好资料,然后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户口迁移
持有部队开具的《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安置工作
随军家属可安置在部队的服务机构,或由部队驻地所在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
特殊情况
军人工作调动或退役的,家属及子女可随迁户口。
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选择随迁落户或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
建议
提前规划:家属随军涉及多个步骤和部门,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
及时沟通: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部队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军事或法律人士,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