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有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15:57:35 手机游戏

伤情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伤害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或案件需要,决定是否启动伤情鉴定程序。

委托

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委托鉴定单位在送检时,需向鉴定机构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鉴定委托书》、证明送检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鉴定的检材(如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鉴定所需的比对样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鉴定

伤者凭相关文书前往当地法医门诊,法医受理委托后,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仅有体表损伤的,一般当即出具鉴定结果;有内伤的,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后再行鉴定。

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在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出文书

鉴定机构一般应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领取告知及补充鉴定

伤者凭鉴定文书前往公安机关领取鉴定结果,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伤情告知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一般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且只能复议一次。若复议后伤者仍不认同,公安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会商,会商结果为最终结果。

费用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以上是伤情鉴定程序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鉴定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