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待岗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待岗原因的确定
待岗通常基于企业经营困难、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环境保护、宏观政策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劳动者的个人原因。
用人单位在决定员工待岗前,应明确待岗的具体原因。
待岗方案的制定
用人单位需制定待岗方案,明确待岗人员、待岗期间的待遇等。
待岗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待岗通知与协商
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员工待岗决定,并与员工进行协商。
待岗通知应包括待岗原因、时间、期间的工资报酬等。
在协商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待岗期间的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
待岗协议的签订
如果门店暂时性闭店等特殊情况,员工需要进行待岗的,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待岗协议,并无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
待岗协议中应重点约定待岗时间、待岗期间生活费标准、职工应承担的社保及税费扣除方式、待岗期间不得兼职等工作纪律。
待岗期间的管理与培训
公司可以设立待岗考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订待岗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待岗员工学习课程,组织开展待岗员工学习培训。
待岗期满后,安排待岗员工考试、出具待岗员工学习表现鉴定等,作为重新上岗的依据。
待岗期满后的处理
待岗期满后,由公司指定管理单位对待岗人员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内容包含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评价。
考核合格(85分及以上)后,由公司指定管理单位填写《待岗员工复岗审批表》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法律依据和合规要求
用人单位至少应当做到: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员工待岗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实施待岗程序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