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基本流程如下:
调查核实 :拆迁人接收到征地批文后,需前往当地派出所、房管站,全面搜集征地范围内的人口信息和房产状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逐户走访:
拆迁小组需挨家挨户走访,了解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意愿,同时宣传拆迁政策、解答疑惑、缓解民众焦虑情绪。
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国家批文及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审批通过并领取拆迁许可证后,拆迁项目才能正式启动。
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放后,主管部门应通过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公开拆迁人信息、拆迁范围、期限等关键信息,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开透明。
签订协议:
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在法律规定的补偿安置框架内,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内容应涵盖补偿方式与数额、安置条件、搬迁过渡措施以及违约责任等。
征收拆迁决定程序
制定强拆计划:征拆方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征拆方向相关部门发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禁止房屋新建、扩建等。
调查登记:对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尤其对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并给出处理意见。
征收补偿程序
拟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在调查登记完成后,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召开听证会: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评估: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签订征拆补偿协议:征拆方和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达成一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同时收回相关权属证书。
作出征拆补偿决定:如果征拆方和个别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征拆方将会针对个别被征拆人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搬迁、拆除程序
搬迁: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
拆除: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以上流程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