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议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议题
议题由书记、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并事先征求意见,避免临时动议。
会前准备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意见。
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民主讨论
会议由书记或委托的其他成员主持,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适时归纳集中。
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进行个别酝酿,形成方案建议。
形成决议
多数委员或党员的意见一致时,应当及时表决,作出决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表决方式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
如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
明确分工
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的工作进行分工。
记录和存档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和表决过程,及时整理存档备查。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支部议事过程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充分讨论和表决,形成合法、有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