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一种 民事诉讼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并确保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保全程序可以分为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
财产保全
适用对象:财产,确保给付之诉判决能得到执行。
程序分类:
诉前保全:在案件受理前,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依申请或职权采取保护措施。
诉讼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依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开始。
执行前保全:在判决执行前,为确保判决执行而采取的措施。
申请与担保:
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保全在法院责令时需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
裁定与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也必须立即执行。
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行为保全
适用对象:责令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避免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利益受损。
证据保全
适用对象:防止重要证据消失或被篡改,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保存证据。
保全程序的具体步骤
申请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诉讼中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或之后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担保
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则驳回申请。
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
裁定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执行。
裁定一旦作出即生效,当事人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如需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
解除原因包括保全原因消失、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未在15日内提起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相关章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等。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定,保全程序确保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判决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