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必经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
当事人必须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这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必须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金额和给付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代履行等。
总结:
催告必经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等步骤。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