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程序是指 立法机构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对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全过程。这一过程通常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预算编制
编制权属于各级政府,具体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编制程序通常为“两上两下”,即部门根据国务院指示和财政部要求提出收支安排建议数(一上),财政部汇总后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预算控制数(一下),部门根据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二上),财政部汇总后提交国务院审批(二下)。
预算审批
预算的审批权归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部门根据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批复部门预算。
预算执行
预算的执行权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具体由财政部门负责执行。
预算调整包括全面调整和局部调整,如动用预备费、预算追加追减、科目流用和预算划转等。
政府决算
决算的编制权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具体由财政部门编制。
决算的审批权属于人大常委会,乡级政府决算由同级人大审批。
预算监督与审计
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的监督管理。
预算年度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对执行结果进行总结,编制决算,经预算管理部门汇总后,提交立法机关审计和审批。
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政府预算的完整程序,确保了预算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这一程序,政府能够有效管理财政资源,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经济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