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入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进入考察期
确定为积极分子后要填写积极分子写实表,进入考察期季度写实,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写实要有连贯性。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短期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确定入党介绍人
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和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通过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发展对象。
组织谈话
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发展对象。
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出入党通知书。
入党宣誓
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内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考察。
预备期满
预备期满后,发展对象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党委审批。
以上是冠县入党的一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党组织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