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聘请的辩护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审查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三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如果决定同意取保候审,会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
如果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担保人或保证金的作用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随传随到。
宣读规定与签名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通常为公安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需签名或盖章,表示已经了解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
执行措施
公安机关会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确保其在取保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期限与解除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到期后需解除取保候审。
建议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详细说明申请理由、保证人情况或保证金情况,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