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有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05:43:16 手机游戏

政府征收土地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启动土地征收程序。

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等,并需公告至少十个工作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进行调查,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及与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征收土地申请与审批

征收土地需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公告内容应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并需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并公告征求意见。

修改方案并公告

根据群众意见和听证会情况,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并再次公告。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协议。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完成上述步骤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并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最终交付土地。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